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切实规范各类招标采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贵阳市政府采购工作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
招标代理机构对受委托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交招标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处理质疑投诉、提供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招标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叁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投标单位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招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整改的;
(四)投标单位入选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库;
(五)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审方式
(一)投标单位按照《评选打分细则》(见附件)内容准备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二)评审工作由我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5人(含)以上组建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三)本次评审从投标人的服务收费、服务方案、人员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百分制进行评定,以算数平均值作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
(四)根据评审结果,将投标单位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审得分最高的前三名进入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服务名录库,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服务名录库中选择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五、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入选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库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四)业绩;
(五)人员配置情况;
(六)招标文件资料中必须有目录,装订顺序按本条(一)、(二),余按《贵阳市第一中学关于征集招标代理机构评选工作方案》中“评分细则”按序装订,顺序错误影响到评分的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14: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1号贵阳一中行政楼三楼306室。
(三)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409464
七、其他事项
(一)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如有弄虚作假情形,不论何时,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资格;
(二)服务期内,我校将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考核管理,动态考核内容包含服务质量、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工作态度、与各相关监督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如服务期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严重被投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经动态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并解除委托合同,同时将根据评审结果的得分排序依次进行递补进入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服务名录库。
贵阳市第一中学关于征集招标代理机构评选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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